6月1日起执行 在禅城买房备案后,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告登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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乐居新媒体 佛山预防开发商“一房多售”,买房后记得及时办理商品房预告登记!
日前,禅城区政府网站发布了《关于进一步推动办理商品房预告登记业务的通知》,通知明确了商品房预告登记的办理规则和方法,将于2023年6月1日起执行。
根据通知,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、抵押合同的当事人,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,按照约定可以申请预告登记,预告登记实行依申请登记原则。
其中,申办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,可在买卖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完成合同备案后申请;购房人以预购商品房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发放按揭贷款的,应一并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、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组合登记。
而存量房预告登记则在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或抵押合同后,可按约定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或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。
商品房预告登记启用电子证明,与纸质版具有同等效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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